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和促进企业上市办法
第一条 为鼓励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(以下简称经开区)企业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融资(以下简称上市),,,,,促进产业创新产业和金融资本市场结合,,,,,引导园区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制度创新和资源优化配置,,,,,扶持企业做强做大,,,,,结合经开区实际,,,,,特制定本办法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第二条 对企业改制上市的鼓励和促进,,,,,实行政府主导、自愿申报、集体决策和对社会公布的原则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经开区辖区内完成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企业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拟上市企业,,,,,是指已聘请上市财务顾问或证券中介机构,,,,,并向南宁市金融办报送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改制上市登记备案表》,,,,,取得南宁市金融办核发的拟上市企业备案登记函的企业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本办法所称上市公司,,,,,是指经开区内已在境内外证券市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融资的公司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第五条 资金激励扶持
(一)拟上市企业完成改制及股份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,,,,,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改制工作经费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(二)拟上市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的,,,,,给予10-30万元工作经费。。。。。。。。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下(含5000万元)的,,,,,给予10万元的工作经费;;;;;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至1亿元(含1亿元)的,,,,,给予20万元的工作经费;;;;;注册资金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30万元的上市工作经费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(三)拟上市企业申报材料或已上市公司再融资(包括配股、增发和发行可转债、公司债券等)申请材料获国家证监会批准后,,,,,且募集资金80%以上在经开区内投资,,,,,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上市工作经费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(四)经开区企业在国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,,,,,且募集资金并核实有80%以上在经开区内投资,,,,,融资额1亿元以上的(含1亿元),,,,,给予100万元奖励;;;;;融资额1亿元以下、5000万元以上的(含5000万元),,,,,给予50万元奖励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经开区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,,,,,且募集资金并核实有80%以上在经开区内投资,,,,,融资额2000万美元以上的(含2000万美元),,,,,给予100万元人民币奖励;;;;;融资额2000万美元以下、500万美元以上的(含500万美元),,,,,给予50万元人民币奖励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(五)企业在异地实现“买壳”、“借壳”上市,,,,,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迁至经开区内,,,,,且募集资金80%以上在经开区内投资的,,,,,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第六条 拟上市企业因历史原因造成土地、房屋产权证不全但无产权纠纷的,,,,,国土、规划、建设、房产等部门经依法依规核实认定处理后,,,,,应予以协助补办相关权证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第七条 拟上市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,,,,,涉及土地、房产、车船、专利技术、自有品牌等权证过户登记的地方行政事业性规费,,,,,经开区有权免收的一律免收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第八条 对符合条件的拟上市企业,,,,,在申报各类政府政策性资金方面给予优先支持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第九条 对上市企业通过上市募集资金的计划投资项目,,,,,优先准予项目立项和审批,,,,,优先安排用地指标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第十条 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的不同阶段,,,,,可以分别申请相应的奖励,,,,,每家企业每项奖励只能享受一次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第十一条 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,,,,,已经享受自治区和南宁市同类优惠政策的,,,,,不影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政策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第十二条 企业申请本办法规定扶持资金的,,,,,填报“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企业上市扶持资金申请表”并提交有关材料,,,,,向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申请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接到企业申请后,,,,,由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牵头,,,,,财政局、招商局、规划国土建设局、国税局、地税局、工商分局、环保分局等部门签署意见,,,,,汇总后报管委会审批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“元”,,,,,如无特别说明,,,,,指人民币元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经开区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







